2009-01-07 09: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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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羊 团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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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青羊区委景天玉书记在我区庆祝建团80周年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共青团成都市委书记张彤在青羊区2003年关心下一代工作会暨团区委四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青羊区委书记景天玉在青羊区年关心下一代工作会暨团区委四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加强“党建带团建”,推动我区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青士祥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团结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在努力实现青羊新世纪跨越式发展进程中建功成才 ——共青团成都市青羊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高举团旗跟党走 青羊跨越我成才——在青羊区庆祝建团80周年暨表彰大会上的报告
 
  ※弘扬五四精神 牢记时代使命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王兆国在共青团十四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 
努力开创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进一步促进“推优”工作发展——在四川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接见共青团四川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时的讲话
 
  团区委2002年工作估价和2003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

 
  ※江泽民同志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加强党建带团建,推动我区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青士祥

 

同志们,青年朋友们:

在江总书记在建团8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发表之后,今天在我们全区团干部培训班上向全体分管共青团工作的党书记和团干部们讲我区如何搞好党建带团建工作,具有特别的意义。

几年来,我区共青团工作在区委和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努力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在青年文明社区、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绿色希望工程、青年论坛等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为了进一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和新时期青年工作特点,发挥共青团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全国、省、市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形势变化并结合区情,区委以成青委字[2001]22号文件《中共青羊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的实施意见》就加强我区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定了实施意见。现在,受区委委托,我就进一步贯彻区委〈2001〉号文件精神讲四点意见,请各级党组织认真按照全国和省、市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区情,抓好落实。并希望全区共青团组织积极争取党政支持、主动、努力工作,躬身实践三个代表,为青羊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研究

党建带团建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和落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意见的重要措施,是党对共青团工作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新形势下团的建设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把能否重视共青团工作作为衡量党组织有没有群众观点、能不能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标志。党建带团建关键在。要带领导,带班子,带队伍,带组织,带工作,带作风;要研究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新情况、新观点,树立创新意识、开拓意识,指导和帮助共青团组织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区委文件党建带团建精神,修订加强和改善同级共青团工作领导的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落在实处。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同级党组织的指导帮助下,提出实施意见,以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

二、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共青团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要确保共青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共青团组织要按照双重领导,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领导共青团工作的内容主要是:指导共青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听取共青团的工作汇报;组织共青团为完成党政部门提出的任务而工作;研究、决定共青团工作的重大问题;协商推荐同级共青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选;协调共青团同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群众团体的关系;党对共青团的领导主要是思想、组织、制度建设上的领导,不是代替其工作,而是通过团组织中的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使党的主张经过团组织的民主程序,变成团员青年的自觉行动。

建立健全党对共青团工作领导的工作制度:各级党组织都要有一名书记或副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和党建目标进行考核;我们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2次专门听取共青团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团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希望各级党委(工委、总支)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也要定期研究同级团组织的工作;在研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要工作,应吸收共青团的主要党员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区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应考虑区级共青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并建议共青团的负责人参加区人大、政协的常委会;区级以下的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可列席有关的党委会议,不是党员的,党委可用其它方式将有关情况通报;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同团员青年座谈、谈心,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青年的思想动态、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支持共青团按《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党组织支持共青团按照《团章》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发挥共青团的职能作用。党组织要支持共青团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团员青年的具体利益,支持共青团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和帮助共青团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技能教育,提高团员青年自身素质,凝聚和团结全区团员青年为青年的经济发展努力奋斗。

各级党组织、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行政组织都要为共青团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党组织应充分尊重共青团在组织上的独立性,不干涉团的日常工作,要配备好团的干部,并保证干部的相对稳定。行政部门要保证共青团的兼职干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好团的工作。区政府、有基层的各局和街道、乡和各企事业单位都要有一名领导干部负责与共青团的日常联系,切实帮助共青团解决一些具体问题,以便共青团更好地开展工作。共青团要密切联系与青年的联系,关心青年疾苦,反映青年的要求和呼声,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尽力为青年排忧解难;抓好团带队工作,设立青少年维权岗,维护少年儿童的正当权益。共青团组织要成为反映青年意见和要求的第一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繁荣中起好沟通青年和党、政部门的桥梁作用。对共青团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党组织和行政部门的负责人要亲自处理,认真答复。团干部因表达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公对待或打击报复时,党组织要及时干预并纠正,对打击报复者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进入法律程序处理。

要确保共青团广泛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的畅通,加强共青团组织对政府、行政工作和党政干部的民主监督。主要内容包括:1、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行政组织在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经营改制方案、研究和部署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等重大工作,制定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障、人事聘用、物质分配、住房改革以及其他涉及青年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与同级共青团组织分别或共同联署发布文件;2、切实保证团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企、事业单位的团组织负责人作为青年职工的代表,应参加职(教)工代表大会并进入主席团;企事业单位实行重大人事制度改革应征询共青团的意见;共青团组织的负责人应进入人事仲裁组织。3、行政监察部门应在团组织聘请行政监察员,对行政部门及其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要切实指导和帮助共青团组织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共青团组织搞好调查研究,总结青年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有效经验,研究、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新方法、新途径,制定切实可行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着重加强对青年进行邓小平理论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要注重引导青年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在西部大开发中为青羊建功立业。共青团组织要进一步抓好青年文明工程和青年人才工程,积极推进青年文明社区建设,深化农村青年奔宽裕型小康活动,通过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绿色希望工程等行之有效的活动,探索更多的青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实现共青团团结青年、服务青年和青年自我教育的功能,引导青年树立崇高理想,培养高尚情操,实现人格升华。

共青团组织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主体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单位领导工作,组织青年开展业务和技能竞赛,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确立创业、建功思想,积极为青羊的发展贡献青春。

四、加强共青团的自身建设

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加强共青团的自身建设,党组织要指导共青团把工作重点要放在基层,增强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把团组织建设纳入以党组织为核心和组织配套建设。要加强以新经济组织中建团和青年组织的指导,扩大共青团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对象,团结各界青年为实现民族复兴、国家经济发达而努力奋斗。为此必须做到:1、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四化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帮助同级团组织配备好领导班子,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思想活跃、密切联系群众、有组织能力的适龄干部及时选拔到团的领导岗位上来。党组织在推荐团的领导干部进应同团的上一级组织充分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所有的候选人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团干部的培训和管理要严格依照成组     [1993]272号文件印发的《成都市共青团干部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进行管理。区委党校要积极支持团干部的学习、培训,把区级和街、乡、系统一级团的主要干部纳入局干班、科(青)干班培训计划。团区委要着重抓好基层团(工)委干部和团支部书记的岗位职务培训。2、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团干部应当享受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团区委的领导干部,按区中层领导干部条件配备;街、乡和有基层的局的共青团的领导干部按同级的中层干部条件配备;高完中(职中)、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初级中学的团专职干部应按学校中层干部条件配备。其他企事业单位共青团的兼职干部可适当计算工作量或给予工作津贴。3、加强对双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双推工作机制。28岁以下的入党的青年,必须是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对团组织推荐的党政后备干部和青年人才,各级党政必须重视并纳入培养考察计划,对符合标准的要大胆提拔使用。4、政府各局、街道、乡及企事业单位要为共青团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共青团正常开展工作,同级党组织要保证团的活动经费的落实。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解决团的活动经费,并列入成本。5、加强对青教办和关工委的领导,明确职能职责,为青教办配齐人员,为关工委和青教办创设良好的办公条件;各街、乡和系统要建立关工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教育机制。要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为青年和少年儿童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6、各级党政不得随意撤销共青团组织的机构,对确因达不到《团章》要求而撤并的团的组织,应经同级党组织集体研究签署意见,并由该级团组织报上级团组织审批;团员萎缩的街道共青团组织要探索走社区团建之路,采取更多的青年活动形式或成立相应的青年活动组织,形成以街道共青团组织为协调机构,辖区内的团组织共同参与的条块结合的社区团建工作机制。7、各街、乡,部门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带团建工作,凡是建立了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具备建团条件的都应建立团组织。8、共青团要对基层团组织形成严格的考核和表彰制度,团区委要坚持一年一度对基层团组织的表彰。要切实整顿和适当调整涣散的基层组织,推进基层团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基层团委争创五四红旗团委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各级党组织应指导和帮助共青团健全和完善激励机制。

同志们,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江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青年,代表着我们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代表着我们事业兴旺发达的希望,党和人民寄托着殷切的期望,希望全国青年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存高远,胸怀宽广,在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我们的青年党员、共青团员一定要牢记总书记的教导,进一步实践三个代表,用昂扬的斗志,澎湃的激情,创新的勇气,扎实的工作,为青年的美好明天,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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