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青羊区暑期青少年教育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围绕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热点做好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创建文明城市·共建和谐社区”,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不断提升素质教育,促进我区青少年的全面健康成长。
一、以“三加强”为抓手,全力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区青教领导小组、区关工委、区社教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社区,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普法到社区”、“青春自护”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同在一片蓝天下”关爱未成年人,特别是特殊未成年人的主题系列活动。
1、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利用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五老”报告团组织,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开展“文明小使者”、“小手拉大手”、“幸福家园”等系列活动。引导青少年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努力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做体现时代进步要求的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2、加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区政法委、公安分局、依法治区办、司法局、文化局充分发挥维权岗作用,针对整治不良社会环境重点开展好两项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打击制售淫秽“口袋本”图书、有害卡通画册及不良游戏软件行动,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整顿,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二是打击“黄、赌、毒”,逐步形成对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问题逐步形成齐抓共管、长抓不懈的局面,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以“防范侵害、远离危险”为主题,利用暑假,积极开展“暑期自我保护教育行动”和“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为社区青少年讲授法律、禁毒、防灾避险等知识,不断扩大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工作。
3、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青少年子女工作。各街道要组织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摸底,掌握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情况,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维权工作,建立“进城儿童关爱之家”,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切实保证进城儿童度过一个愉快而又安全的暑期。
二、以“三积极”为载体,全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1、积极拓展服务阵地。各街道、社区积极联络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设计操作性强、参与性强、实效性强的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类型多样、形式各异的实践活动全面提升我区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充分利用社会教育阵地开展活动,按照“教育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原则,协调各辖区单位提供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并创造条件为青少年开展活动提供帮助和服务。
2、积极开展帮扶工作。重点围绕下岗职工、残疾人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等弱势青少年群体,着眼于解决他们的监护、学习和生活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帮扶工作。依托社区青少年,将弱势青少年与社区青少年组织起来,在楼院、广场、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技能大赛、读书学习、文体竞赛、爱老敬老、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爱心家庭”帮扶弱势青少年
“六个一”活动,增强社区对青少年的影响力,提升弱势青少年参与社区活动的热情,激发他们的主人翁精神。
3、积极创建“绿色网吧”。发动区、街道、社区三级“五老”志愿者义务网吧监督团(组),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书报刊市场的义务监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绿色上网”活动。
三、以“三落实”为关键,全力做好暑期青少年教育工作
1、落实机构,制定计划。各街道、成员单位要在六月底前建立和完善一个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科室、团工委、总工会、妇联、关工委、青教专干、社区领导、单位代表和有影响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青教领导小组,并根据本意见,结合单位、辖区实际制定暑期青教工作计划(附件1),并做到有活动安排、有检查、有信息反馈、有总结,人员、经费、活动、场地、安全“五落实”。
2、落实内容,注重效果。要充分发掘利用辖区的丰富的教育资源,按照本《意见》,结合中心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活泼、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每次活动情况要及时报区青教办,以此作为总结表彰的主要依据(附件2)。
3、落实安排,确保安全。要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所有活动的始终。各单位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活动。大型集体性活动要有安全工作预案,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批,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附件1:各成员单位及区青教办、关工委办、社教办分工情况
附件2:具体日程安排
中共青羊区委青少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青羊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青羊区社区教育委员会
2007年6月22日
附件1:
各街道、社区、成员单位、区青教办、关工委办、
社教办分工情况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广泛开展知荣辱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青年新闻中心、外宣办的作用,在《新青羊》开辟专题报道,协调邀请省、市媒体介绍好经验,新形式和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舆论氛围。
区政法委、公安分局、依法治区办、司法局:充分发挥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作用,放假前在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自护教育、禁毒宣传教育,加大对“黄、赌、毒”的打击力度,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净化育人环境,发挥好为暑期青教保驾护航的功能作用。与教育局共同做好“警校共育“工作。
区检察院、区法院:结合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放假前到各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的能力,对缓刑或不起诉的在校生进行回访和对社区帮教情况进行考察。
区教育局:对系统各单位工作具体部署和要求,各学校和青少年宫要有详细安排,有专人负责,组织更多的青少年参加各种培训、竞赛和表演活动。与街道、社区密切联系,参与指导社区暑期青教活动,尽力提供人员、场地、设施支持和有关咨询服务,组织好“我是青羊小导游”评选活动、“红领巾小队社区行”和“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活动,学校、社区携手育新人。
区科技局、区科协:组织街道、社区开展小型、灵活、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和科普报告会,丰富科学知识、摒弃陋习,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青少年健康上网。组织好“四个一、六个小”(即读一本科普书刊、听一场科普报告、看一部科教影视、参观一次科普展览;小发明、小论文、小制作、小实验、小种植、小养殖)活动。
区民政局:积极推荐老干部参加区“五老”报告团,落实全区低保家庭大、中专生帮困助学活动,落实街道社区关爱弱势群体的关爱工作帮扶等工作。
区文化局: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的阵地作用,暑期中优先为青少年开放,组织好暑期读书活动和歌舞、书画的培训,并利用自身优势支持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好文化、艺术活动。暑期中要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整顿,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青羊有线电视台要在暑期开办少儿节目。
区体育局:暑期各类体育场馆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有序向青少年开放,继续办好各类培训班,积极组织青少年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健康教育。
区总工会、区妇联:依托家长学校,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和开展“五小”(小帮手、小标兵、小伙伴、小卫士、小主人)实践、“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对贫困家庭子女的助学活动。
团区委:继续加强与驻区高校合作,开展大学生援助社区活动,发挥大学生在暑期青教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区青教办、区关工委办:指导街道、社区青教领导小组、关工委暑期青教工作,广泛动员老同志参与
“五老”报告团、“关爱工作团”和“五老”志愿者义务监督网吧工作队,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报告活动,加强对暑期青教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考核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简报》的编发。
区社教办:积极组织社教专干按本《意见》进行暑期青教工作部署、指导、检查、考核各街道、社区暑期青教工作情况,做好工作总结、表彰,汇编《暑期青教工作》(专辑)。
区青教领导小组、区关工委、区社教委其他成员单位(区老干局、区直机关工委、区老龄办、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发计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也要按照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支持开展相应活动,配合支持,确保今年暑期青教工作顺利开展。
各街道团工委大力支持、配合社教专干做好暑期青教工作。
附件2:
具体日程安排
1、6月10日前,制定《二00六年暑期青少年教育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
2、6月下旬召开区暑期青教工作会暨青教专干培训会,部署今年的暑期青教工作。
3、6月下旬,各街道、社区制订好暑期青教工作计划,召开动员会,部署辖区青教工作。
4、7月上旬,区青教办、区关工委、区社教办会同有关领导分组深入街道、社区检查暑期青教工作。暑期中,“三办”同志不定期进行抽查。
5、8月底各街道、社区进行总结表彰,并将总结材料和文图资料报道区青教办,参与全区检查考核评比。
6、9月中旬,召开全区暑期青教工作总结表彰会。
附:分组检查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