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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事 局

成都市青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财  政 局

               

 

成青人[2006]28

    

关于“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我区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完善我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通知》和《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财政局、共青团成都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通过“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选拔优秀大学生作为志愿者到我区各街道的社区服务,逐步改善我区社区人才结构,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我区城乡充分就业,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内容

2006 年起,按照自愿报名、公开招募、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为每一个社区选拔一名年龄在28 周岁以下、入学前户籍在青羊区的应届或往届高校毕业生,到社区从事为期2 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团区委组成“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协调组,项目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项目的实施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人事局负责需求计划、人员招募与派遣,区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岗位和业务培训及指导,团区委负责日常管理。相关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负责,团区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街道具体落实。

(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在社区工作的大学生的管理,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工作条件,各街道团工委、劳动保障所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四、政策支持

(一)大学生按照每人每月800 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其中700元由区财政按月发放,另100 元由区人事局从“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支付,每半年结合考核情况集中发放。大学生服务期间按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二)大学生主要从事社区充分就业、劳动保障和社区志愿者组织工作,可兼职担任社区团支部书记或挂职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兼职或挂职期间可列席社区居委会、党(支)委会会议。

(三)在社区工作2 年以上的大学生,经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考核合格,参加公务员招考和应聘市属、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国家、省、市对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享受笔试加分待遇。

(四)区人才交流中心对服务期间大学生的人事档案予以免费管理,并为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提供各种就业指导和服务。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需中途退出服务工作的大学生,在本人书面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由所在街道签署意见,区人事局审核并做出决定。

(六)大学生2 年工作期满后,双方签订的协议终止。如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继续聘用。

五、工作步骤

(一)确定计划。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就业服务岗位,与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团区委等部门共同研究,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信息。由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信息。

(三)组织招募。符合招募条件的大学生持本人毕业证(应届生持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本人照片到区人事局指定地点报名。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通过考试和考核方式进行选拔。

(四)确定人员。对考试和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由区人事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在网上公示5 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协议。各街道办事处与大学生签订《青羊区“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协议书》。

(六)岗前培训。大学生上岗前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组织培训。

六、管理考核

(一)大学生试用期为半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协议。区人事局等相关部门和街道每半年对大学生进行一次考核。

(二)团区委和所在街道负责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团区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大学生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的考核工作。大学生服务期满,应对其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把“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充分就业和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内容。

(二)广泛动员。要努力营造大学生到社区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宣传先进人物的突出事迹。要以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崇高理想感召和动员大学毕业生自觉选择到基层、到社区、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奉献青春。

(三)搞好服务。要为服务的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学习生活条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落实相关政策,努力为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留在本地自主就业以及创业等创造有利条件。

(四)严格管理。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对大学生在选拔、考核、使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关心大学生的生活和安全,确保这项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共青羊区委组织部

                                                                       青羊区人事局

                                                                       青羊区财政局

                                                                       青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青羊区委

                                    〇〇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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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共青团成都市青羊区委工作要点
关于开展“温馨促就业”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
关于组织西南财大优秀大学生到我区街、乡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
2006年暑期青少年教育工作意见
2003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评比细则
2001年共青团青羊区委工作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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