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名称预先核准
申报材料: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0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申报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
公司章程;
5、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外地人员须提交暂住证、计生证);
7、
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
股东会会议纪要;
9、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0、公司住所证明(租房协议原件、房屋产权证明或相关部门证明);
11、以实物出资的,需提交资产转移保证书;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13、其它需要提交的有关文件和证件。
04:公司变更、注销登记
公司变更申报材料:
1、
公司指定或委托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指定或委托文件;
2、
公司按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名称的决议或决定;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4、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5、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文件。
注:1、变更名称,还需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及旧章程原件;
1、
变更住所,还需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及旧章程原件;
2、
变更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交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3、
变更注册资本,还需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及旧章程原件;
4、
变更经营范围,还需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及旧章程原件;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涉及需增加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注销申报材料:
1、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
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
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的公章;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05: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分公司设立申报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3、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设立分公司及其有关事项的决议;
4、
公司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6、
分公司负责任职书;
7、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8、
拨款证明;
9、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变更申报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提交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
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分公司注销申报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公章;
3、
公司的股东会纪要;
4、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
5、
企业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