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国税税务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居民身份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公司章程;5验资报告;6、租房协议或产权证明(其中:①租用公司房屋,提供租房协议并加盖公司公章;②租用个人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租房协议;③使用自购房,提供房权证;)7、公章。
全民、集体股份制企业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身份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主管单位的批文或章程;5、验资报告;6、租房协议或房权证明(规定同上);7、公章
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体不需要);4、租房协议或房权证明(规定同上)
企业新设分支机构申报材料:
1、分公司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负责人身份证;4、总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5、拨款证明;6、总公司国税税务登记证;7、租房协议或房权证明(规定同上);8、公司章程;9、公章。
外国企业申报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书面申请;5、总机构对负责人(首席代表)的授权书;6、外经委批文和批准证书;7、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董事长)身份证或护照;3、银行开户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书面申请;
6、外经委批文和批准证书;7、公司章程、合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中方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8、租房协议(若出租方是企业的请提供出租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9、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3、银行开户许可证;4、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5、书面申请;6、当地外经委批文;6、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8、董事会决议和任命书;9、租房协议;10、公章。
02:国税税务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申报材料:
1、
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3、银行开户许可证;4、原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重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6、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需回原主管税务所签字盖章);7、经营地发生变更的需出示租房协议;8、变更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总公司国税税务登记证。
外国企业变更申报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原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5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需回原主管税务所签字盖章)。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申报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重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4、原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5、经营地发生变更的需出示租房协议(若出租方是企业的请提供出租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申报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3、银行开户许可证;4、分支机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重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5、原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6、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需回原主管税务所签字盖章);7、经营地发生变更的需出示租房协议。
个体变更申报材料:
1、
营业执照;2;负责人身份证;3、原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4、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需回原主管税务所签字盖章);5、经营地发生变更的需出示租房协议。
03:国税税务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履行手续:
1、
纳税人按规定时间向所属税务分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的批准文件及其证件、资料;
2、
纳税人到所属税务管理分局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报审批表》;
3、
纳税人如实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报审批表》,签名并盖章后,及时递交所属税务机关;
4、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清缴所有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机关收缴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购领簿等税务证件;
5、
税务机关为该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